從臺灣到紐約,他不清楚,自己究竟是追著黑夜,還是在尋找陽光。
他在臺灣時間,19號晚上7點自中正機場起飛,
在美國時間,19號晚上8點抵達。
雖然飛行時間長達14個小時,但是越過換日線,
讓他有賺到13個小時的錯覺。

這借來的13小時,一點也不好過。
經濟艙的座位,既狹窄又擁擠,連續坐了14小時,簡直是一種折磨。
不過值得欣慰的是,飛機餐並沒有傳聞中的可怕,
而且坐在他旁邊的是一個長得還不錯的美國女孩,
可惜他那可怕(terrible)的英文,使他沒能力也沒膽向她搭訕。

在整趟飛行過程中,他吃了兩次飛機餐,看了三部電影,
睡著又醒醒了又睡四次,在飛機上閒晃了無數圈,
終於在一路折騰中到了紐約。

紐約的天氣不是很好,地上積了一層白雪,
看著被雪覆蓋的城市,有種走進夢境的不真實感。
過海關,比他想像中的還要順利,
海關人員沒問太困難的問題(也許是因為他劈頭就說My english is very poor),
讓他很慶幸沒驚動翻譯人員或警察。
對於那一箱塞滿了豆乾、核桃糕、黑糖以及一台Wii的詭異行李箱,
也沒絲毫的疑問,讓他輕易就過了關。


正式踏上美國國土,出乎意料,心中不如預期地興奮。
搭上阿姨的車,一路望著窗外的景色,
他這麼告訴自己,

"I'm in America."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oker330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